招标信息

海油工程-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码头检验、沉降观测、承载力测试、龙门吊轨道检测等检测服务年度协议(3年)招标公告

2024-02-23

项目信息

2024-HGCBGXZX-ZX-GCFW-0110 海油工程-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码头检验、沉降观测、承载力测试、龙门吊轨道检测等检测服务年度协议(3年)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采办方式
1 2024-HGCBGXZX-ZX-GCFW-0110/01 海油工程-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码头检验、沉降观测、承载力测试、龙门吊轨道检测等检测服务年度协议(3年) 公开招标

公告信息

海油工程-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码头检验、沉降观测、承载力测试、龙门吊轨道检测等检测服务年度协议(3年) 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场地及码头在使用期的检测及监测服务。 1.本次检测监测工作内容包含: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总装场地监测、码头检测评估、码头及岸坡监测。 2.本服务协议是对场地、码头检测与监测服务做出的相应要求,并通过工作任务单的形式,确定实际发生的工作量。 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场地及码头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原件备查)。 a.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b.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c.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 2.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应具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水运工程结构(地基)甲级或水运工程结构甲级。 (2)投标人应具有效的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海洋工程勘察专业(含海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效的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监制的测绘资质乙级(含海洋测绘)或以上资质。 备注:上述证书需同时具有(1)+(2)或(1)+(3)。 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包含建构筑物沉降观测和码头检测监测的服务验收业绩(可以在单个合同中体现也可在多个合同中体现,合同数量不限),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能够体现甲方签字(或盖章)的完工确认单或甲方签字(或盖章)的完工报告或结算发票(如有清单须提供,须体现发票号,发票金额需与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一致)等(年度协议以单个订单完工验收单或结算单做为业绩完工证明)。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至少1人,具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且承诺具有5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检测人员: 至少3人,具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且承诺具有2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备注:上述(1)、(2)人员均不可兼职,须均应为投标人的自有员工,投标人应提供上述对应人员的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2024-02-23 到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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