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峰门铺生态修复和文物保护工程(二期)装饰工程-样板间招标公告

2024-02-23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峰门铺生态修复和文物保护工程(二期)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2〕4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明月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重庆明月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样板间装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垫江太平镇、桂阳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样板间装饰,并配套水电、暖通等相关设备。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3-15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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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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