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菏泽校区教师公寓热水能源站建设项目三次项目公告
2024-02-23包号 | 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 金额 |
A | 齐鲁工业大学菏泽校区教师公寓热水能源站建设项目(三次)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B证),无扬尘治理不良记录,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并在本单位注册; 4.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开标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省内企业)(www.creditsd.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9.37万元 |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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