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黄河大道洪河桥泵站(EPC)招标公告

2024-02-2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阳市黄河大道洪河桥处;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一体化泵站、供电等;新建泵站采用一体化泵站形式,泵站总流量为5m³/s,一体化泵站内配备四台雨水泵,单泵流量为1.25m³/s,扬程为6m,电机功率110KW。
2.3招标范围:
(1)工程性质:新建项目;
(2)招标类型:EPC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黄河大道洪河桥泵站(EPC),招标内容包含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配合协助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报建直至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①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定于规划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等相关服务工作;
②施工:完成本项目经审批过的施工图纸及审批过的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过程验收、竣工验收、设备购置直到项目建成投入使用,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工作;
2.4.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范围最高限价为 707.0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限额为 682.01 万元;勘察、设计费限额为25万元。
2.5计划工期:9个月(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
2.6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勘察、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内的施工单位只能有一家。
3.2投标人拟派负责人和拟配备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在本企业注册,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2)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设计或相关专业高级及其以上职称(含高级)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并在本企业注册,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施工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在本企业注册,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4)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本单位开标前三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
(5)拟配备人员要求:
①拟配备的设计人员中至少包含结构、给排水、电气相关专业人员,以注册证书或职称证相关专业为准,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在本单位开标前三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②配备的其他施工人员中包含施工员、资料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工程主要人员,以资格证或岗位证或职称证为准,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在本单位开标前三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③授权委托人须为牵头人在职员工,提供在本单位开标前三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注:施工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0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当年开始起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须提供)。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在安阳市行政区域内被限制投标资格并在限制期内的情况;(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附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 (投标文件中附网页信息截图)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或自然人将被拒绝,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投标文件中附网页信息截图)
(4)外省企业应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平台网站的投标单位信息截图(联合体投标的,仅联合体内的施工单位提供)。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除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其他资料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电子公章或电子法人章。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2 月22日18时00分至2024年2月29 日23:59前下载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4 日上午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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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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