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3月-2025年2月脱硫辅助区废水处理药品(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4-02-23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3月-2025年2月脱硫辅助区废水处理药品(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
1.招标条件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3月-2025年2月脱硫辅助区废水处理药品(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采购(二次),招标人为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3月-2025年2月脱硫辅助区废水处理药品(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4年3月-2025年2月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辅助区废水处理药品(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采购。因药品类别及技术要求不同,因此将此次硫辅助区废水处理药品进行同类合并后分标段招标。
2.2招标范围:
数量为估算值,以实际发生为准: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参照标准 数量(吨)
盐酸/优等品 31%溶液 GB/T 320-2006 90
氢氧化钠/IL 30%溶液 GB/T 209-2018 160
次氯酸钠/工业用 10%溶液 GB/T 19106-2013 60
2.3合同期限:
2024年3月30日至2025年2月28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 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5 资格与业绩:
因药品为危险(易制毒)化学品,供应方需具备危化品(易制毒)经营许可。需提供近3年内每个品类至少2个应用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含封面、供货范围页、主要参数页、合同时间、签字页等,提供使用单位的联系人、地址及联系方式(须提供座机号码且不能为空号),以便招标方核实。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6如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应提供供货厂家的相关资料及其业绩,并应提供与供货厂家签订的合作协议或授权书等材料,供货厂家应满足以上3.1-3.5所有所列的相关要求。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在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8日17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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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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