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莞市粤湾新能源有限公司DCS系统网络安全改造招标公告

2024-02-22
1.招标条件
东莞市粤湾新能源有限公司DCS系统网络安全改造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东莞市粤湾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东莞市粤湾新能源有限公司现有2×46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分别于2021年7月和12月投入商业运行。其中燃气轮机采用三菱最新9F燃机技术,由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M701F4+改进型单轴、重型工业燃气轮机。汽轮机为东方汽轮机生产的型号: QF-165-2-15.75F汽轮机。
2.2招标范围:东莞市粤湾新能源有限公司DCS系统网络安全改造的供货和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备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必须是本项目标的物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含经销商)。如为代理商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项目授权文件。
3.3投标方提供的投标产品(指所有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均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承诺函》,并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同时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文件:以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近三年未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安全质量问题受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如事后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将依法否决其投标并上报相关部门。

3.6业绩要求:
从2018年1月1日起,投标人拟投产品至少具有1个DCS控制系统网络安全升级改造的国内运行业绩。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属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的业绩;投标人应当提供有效的合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以及能清晰显示供货范围、数量、签订时间和与业绩要求相关的技术参数、设备型号的关键页),投运业绩还须提供业主投运证明(加盖业主印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23日至2024年02月29日23:59: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