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2-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KWXZHQWWPG/HT-2024-02-01 项目名称: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0万元 最高限价:23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30 230 其他服务 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项目主要工作内容:详细要求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文物影响评估并报送成果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四) 上述(一)、(二)、(三)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2日到 2024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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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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