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采购加装逆变器改造反向供电电动汽车租赁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4-02-22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采购加装逆变器改造反向供电电动汽车租赁项目(第二次)(CT20240130008(2))
1.2   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1.3 (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项目背景:结合基站停电实际情况,为解决部分基站出现停电、断电后,原有发电机上站难,噪音扰民、成本较高及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提升维护工作效率、降低维护成本、节能减排,行业拓展部拟申请采购新能源电动汽车加装逆变器改造及新能源电动汽车租赁项目。      
1.6预估金额:本项目预算含税金额为3861000元整(大写:叁佰捌拾陆万壹仟元整),税率为13.00%。最终结算根据当期客户租赁车辆对应租金档次据实结算。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1)负责新能源电动汽车租赁使用费和加装逆变器改造,利用车辆自身的燃料电池或锂电池系统驱动,通过连接电动汽车的充电端口取电,将电动汽车的高压直流逆变为隔离的大功率交流电电流,提供正弦波220V交流电源输出为基站供电。(2)负责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对应型号和数量的反向供电新能源电动汽车。(3)负责车辆落户、上牌和保险购买等前期准备工作。(4)负责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5)负责车辆保修期内整车及一般零件质量保修。
2.2比选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2.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合同金额用完为止。     
2.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6是否框架采购:是。
2.7质保要求: 整车及一般零件质量保修期限从新车租赁之日起,为3年或8万公里(两者先到为准),驱动电机、整车控制器的保修期限为8年或12万公里(两者先到为准),高压电池包的保修期限为8年或20万公里(两者先到为准)。
2.8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单价折扣限价为100%,超出最高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参选人为独立法人资格时,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如参选人为分支机构时,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应答授权证明及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3)参选人为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时,须提供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2参选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③参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代开);④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止,具有1个同类有效业绩且金额不少于50万元。
注:(1)若项目为框架合同下开展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至少一张有效发票+至少一个甲方订单(或甲方证明文件或结算文件),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2)若项目为非框架合同下开展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一张有效发票,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
(3)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合同签字页;
(4)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没有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执行时间为准;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有交集;
(5)没有可识别时间内容的业绩不予认可,未提供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中选通知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6)框架合同的合同个数以框架协议计数。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产品/施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云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黑名单”。
3.5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3.7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参选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2月22日17时00分至2024年02月26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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