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南省豫西监狱食堂2024年度蔬菜、鸡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2-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2024)0083号
2. 项目名称:河南省豫西监狱食堂2024年度蔬菜、鸡蛋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2300000.00元
最高限价:230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洛直政采招标(2024)0083号-1 河南省豫西监狱食堂2024年度蔬菜、鸡蛋采购项目包1 1900000.00 1900000.00
2 洛直政采招标(2024)0083号-2 河南省豫西监狱食堂2024年度蔬菜、鸡蛋采购项目包2 400000.00 400000.00
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包1为蔬菜 ;包2为鸡蛋;本次采购为河南省豫西监狱食堂配送蔬菜、鸡蛋采购等伴随服务,具体以监狱采购清单及要求为准;
(2)采购范围:本项目河南省豫西监狱2024年度食堂蔬菜、鸡蛋采购项目,是河南省豫西监狱对在2024年度食堂所需的蔬菜、鸡蛋等物资进行采购;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交货期:按采购人要求时间段分批次送达;
(6)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或省市政府部门对相关产品的质量标准要求执行,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7)本项目共分2个包。
6.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2020〕46 号)的规定,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此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所供货物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需签定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4年02月22日至2024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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