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汽院(江苏)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并行仿真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公告

2024-02-22

并行仿真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套)
1
并行仿真实验室建设设备
1

2.2交货地点:高新区鹿山路699号或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地点如有变动,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若后期设备存在搬迁,须安排人员配合完成设备搬迁后的安装调试等。
2.3交货时间:合同、技术协议签订后12个月内交付,项目内系统(设备)需按照以下条款时间节点进行交付,最终在用户现场完成系统整体安装和调试,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①云仿真系统,要求预验收日期为合同、技术协议签订后6个月,终验收日期为12个月。
②智能网联环境仿真沙盘系统,要求终验收交货周期为合同、技术协议签订后4个月。
③仿真测试系统,要求预验收日期为合同、技术协议签订后8个月,终验收日期为12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要求: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为设备代理商或系统集成商时,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文件或者提供代理证明文件复印件。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不能亏损。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3年财务报表(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提供近3年财务报表的,需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作承诺说明并在承诺说明上签字及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自动驾驶仿真服务相关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技术协议或验收报告复印件(合同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可隐去,但必须能够充分体现满足本条资格要求的签约时间、供货内容、数量、合同签订各方名称等内容。谈判小组保留审核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3.1.4、信誉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自行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无行贿犯罪违法记录;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售后服务投诉记录。
(4)存在与投标产品或业务相关的未决诉讼和不良履约记录的情况;近3年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且在处罚期限内。
3.1.5、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采购方案中涉及的软硬件授权资质,授权函需加盖授权方公章。
(2)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及维修能力,须提供售后服务团队的简要介绍、服务网点地址、联系方式、售后服务方案及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 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谈判。
4.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2月22日到2024年2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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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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