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徽皖能光伏农业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一种增加匀光功能的太阳能光伏组件授权生产销售项目(外销)招标公告

2024-02-21
安徽皖能光伏农业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一种增加匀光功能的太阳能光伏组件授权生产销售项目(外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皖能光伏农业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一种增加匀光功能的太阳能光伏组件授权生产销售项目(外销)(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徽皖丰长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安徽皖丰长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授权生产销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旨在将招标人拥有的“一种增加匀光功能的太阳能光伏组件”专利(公开/公告号:CN209298130U))授权给有能力并愿意通过生产实现技术转化的投标人,负责一种增加匀光功能的太阳能光伏组件授权生产销售,促进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和商业化,扩大专利技术的应用领域和市场份额,提高专利技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2 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一种增加匀光功能的太阳能光伏组件授权生产销售项目(外销);
(2)采购单位:安徽皖丰长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采购规模:根据招标人专利技术委托生产销售太阳能光伏组件;
2.3 招标授权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光伏组件的生产制造企业,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一项N型电组件的供货业绩。
注:①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业绩以合同为准;
②业绩合同须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③以上涉及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 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④若投标人所投业绩为境外业绩,在提供合同扫描件的同时,还需提供评审因素部分的翻译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3.2 投标单位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良好、产品或货物无质量及安全等问题的声明函;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1日9时至2024年3月1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如澄清文件等),招标人不另行发布上述内容的书面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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