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丁集煤矿对安徽瑞达机械有限公司受让资产委托第三方尽调及评估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02-21
一、 项目概况 1、招标人: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丁集煤矿
2、招标项目编号:AHCQ
3、招标项目名称: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丁集煤矿对安徽瑞达机械有限公司受让资产委托第三方尽调及评估项目(二次)
4、招标项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5、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6、招标范围:为稳妥推进安徽瑞达机械有限公司所属固定资产受让工作,根据淮沪煤电公司专题会议安排,委托专业机构对此次收购项目进行资产评估、财务和法律尽职调查等必要前期工作,并出具相关报告。丁集矿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资产评估、财务和法律尽职调查等工作。
7、服务期限: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服务内容初步报告。
8、项目类别:服务类
9、标段(包别)划分:3个包,包一:财务尽职调查,包二:法律尽职调查,包三:资产评估。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一:财务尽职调查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例类似企业并购(或重组或股权投资或 IPO)财务尽职调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注:业绩合同如未体现评审因素须另提供合同甲方(业主方)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记录:
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二:法律尽职调查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例类似企业并购(或重组或股权投资或 IPO)法律尽职调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注:业绩合同如未体现评审因素须另提供合同甲方(业主方)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证书。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记录:
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三:资产评估
1、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完成资产评估机构备案;
2、投标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合格,且连续三年无违规记录(自行承诺);
3、因本项目涉及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投标人须同时持有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函,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没有承担被评估项目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财务顾问业务(自行承诺);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记录:
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8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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