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太白湖新区智慧教育大数据平台及“三个课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02-21
2、项目名称:太白湖新区智慧教育大数据平台及“三个课堂”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55.23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太白湖新区智慧教育大数据平台及“三个课堂”建设项目,项目将以智能终端;数字应用、数据融合、资源共享为切入点,面向区域以数据驱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精准教学、教育评价改革以及教育科学治理和服务,探索以教学为核心的应用创新实践,实现我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6、项目实施周期: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了实现采购目标,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具备供货及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2、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2.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2.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2.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山东”(山东企业)等网站查询);
3.6、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2月21日至2024年03月12日12时00分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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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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