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森林培育和苗圃建设项目-苗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2024-02-21
项目名称: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森林培育和苗圃建设项目--苗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序列号:ZFCG
预算金额(元):1153700.00元
采购需求:苗圃生产用房、路网、水网、保温棚、遮荫棚等建设
标项一
标项名称: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森林培育和苗圃建设项目--苗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数量:-
预算金额(元):1153700.00
最高限价(元):11537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完成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森林培育和苗圃建设项目-苗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21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③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④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⑥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网页截图;⑦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zhzxgk/)”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网页截图;⑧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的供应商网页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库〔2020〕46号文3件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监狱企业的提供财库〔2014〕68号文件所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件所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属行业:建筑业。(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2日09时00分至 2024年02月27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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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