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辽宁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锦州热电分公司脱硫用石灰石采购招标公告

2024-02-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锦州热电分公司脱硫用石灰石采购,招标人为辽宁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锦州热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脱硫用石灰石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营盘乡大齐村800号
2.2建设规模:2×300MW
2.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材料名称:脱硫用石灰石
2.5招标编号:CWE
2.6数量:总量为45000吨。
2.7技术规格:
2.7.1石灰石质量标准,按(ZB D53 002 90)普通四级品石灰石执行,见下表
成分 单位 标准
CaO Wt—﹪ >50
MgO Wt—﹪ <3
SiO2 Wt—﹪ <4
2.7.2卖方应保证石灰石料粒径在5-12mm。
2.7.3卖方石灰石中不得混入其他外来杂物。
2.7.4卖方应保证所供石灰石材料符合国家标准。
2.7.5卖方每次送货均须有出厂检验报告,包括:CaO、MgO、SiO2含量。
2.8交货地点:辽宁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锦州热电分公司石灰石料场。

2.9交货期:买方根据发电机组运行情况提前2天通知卖方供货,卖方在满足买方每天石灰石需要的数量前提下,卖方自行决定当日供货时间。 2.10其他:无偿提供脱硫用石灰石卸车服务,按照买方需求将货物卸到指定位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1.1.2投标人若为石灰石生产企业,需提供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近1年内石灰石质量检验报告(出具报告机构必须为具备CMA资质检测机构)。
3.1.1.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与石灰石生产企业签订的购销协议或授权文件,同时提供石灰石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和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近1年内石灰石质量检验报告(出具报告机构必须为具备CMA资质检测机构)。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一项与使用厂家签订的石灰石供货业绩(包含正在执行业绩),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内容页及签字盖章时间页等有效证明业绩的扫描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4否决项包括投标人的以下情形:
3.4.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3月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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