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二期锅炉干式除渣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02-2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灵武公司二期#3、4机组锅炉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型号为DG3100/26.15-Ⅱ1,锅炉为超超临界参数、直流锅炉、单炉膛、一次再热、平衡通风、露天布置、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前后墙对冲燃烧方式,∏型锅炉。
二期锅炉除渣机采用风冷式干式排渣系统,设计干渣机正常输渣能力10t/h,最大输送能力30t/h,自2011年投运以来,运行已达12年,设备老化严重,且近年来由于燃烧煤种较设计煤种偏差较大,系统出力不足,设备故障率高,维护工作量大,对机组的稳定运行影响较大。
2.1.2招标范围:灵武公司二期锅炉干式除渣机改造,包括原液压破碎机下口钢性硬密封连接件至新建渣仓下部卸灰装置出口的整套系统,包含干渣机、碎渣机、清扫链、渣仓、给料机、刚性梁等设备的结构、材料的设计、制造、测试、包装、发运服务、土建、废旧物资转运及安装调试(含原风冷式干渣机一、二级钢带(含壳体等)、碎渣机、渣仓、刚性梁等及其相关附属设备的拆除)等各项工作。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服务期限(工期):计划总服务期120日历天(灵武公司二期锅炉干式除渣机改造工作计划结合机组等级检修同步实施,检修工期安排可能随电网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项目实施得必要性由招标人决定。#3机组检修计划于2024年4月初开始,#4机组检修计划于2024年9月初开始,机组检修期间该项目改造工期均不得超过22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1.5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北6公里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干式除渣系统供货或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的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2-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2-26 17: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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