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兰州市分公司兰张三四线公网覆盖项目(红线外)光缆传输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2-20
1.采采购项目简购项目简介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4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关于兰州市分公司兰张三四线公网覆盖项目(红线外)光缆传输施工
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ZTT202404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1.5项目预算金额:含税83.6万元。
1.6标段划分:
□划分: /
■不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 家
■中选单位数量1个,中选人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报价在基准价的基础上进行折扣报价,最高参选限价为折扣45%,参选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
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预算金额:含税83.6万元。
2.2采购范围及内容:本次共建设48芯光缆1.3公里,24芯光缆10.2公里,72芯光缆0.6公里。包含以上传输光缆的架设(架空、地
埋、附挂)、成端及ODF设备的安装。施工所用到的辅材由乙方按照《传输光缆技术规范》提供(木杆、镀锌钢绞线、镀锌铁线、光
缆挂钩、拉线衬环、光缆杆号牌、瓦形护杆板、条形护杆板、地锚铁柄、光缆预留架、拉线保护管、保护软管、水泥拉线盘、地埋标
石、三眼双槽夹板、三眼单槽夹板、ODF子框等),传输光缆、ODF架体主材为中国铁塔兰州市分公司甲供材料。
2.3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服务(或产品)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2.4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三个月内完工。
2.5保修期:终验后24个月。
2.6合同签订方式:单项采购,按实际施工量进行结算审计;合同以中选含税总金额及单价为依据进行签订。
2.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参选人资格要求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
采购项目比选;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参
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
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3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
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颁发的相应等级资质。
注:
(1)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但实行有效期延续的,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由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资质延续有关政策发文,否
则不予认可。
(2)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
号),省外建筑业企业应通过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法人登录注册”--“省住建厅”--选择“省外建筑业企业
进甘登记”在线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供《省外入甘建筑业(监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
3.4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参选人须提供:
(1)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类别代码A);
(2)有效的《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类别代码B);
(3)有效的《建筑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类别代码C);
其中项目负责人(B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须为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和2023年1月1日起任意连续三个月能体现人员姓名的由社会保障部门
(或社保征收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电子件或扫描件。
3.6参选人须提供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同类项目业绩两个。
业绩时间:单项采购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同类项目定义:光缆传输施工类项目。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实施地点、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
同,同时需提供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单项合同)的扫描件,且每个合同(包括单项采购合同及框架合同)均须提供任意一
张合同结算时的发票扫描件。
3.7参选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8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参选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
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
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
wenshu.court.gov.cn);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服务)“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之内、在全国或甘肃省范
围内禁止参加同类产品(服务)采购活动的;
(11)不同参选人的应答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有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情形的;
(13)有违法转包、分包情形的。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3.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
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20日00时00分至2023年2月2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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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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