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纳雍电厂2号机和泰元公司1、3号机汽封改造招标公告
2024-02-20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金额(元) |
纳雍电厂2号机和泰元公司1、3号机汽封改造 |
纳雍电厂2号机组和泰元公司1、3号机组汽轮机汽封改造,采用总承包方式对汽轮机高中压缸汽封、低压缸汽封进行改造;改造范围包含:旧汽封的拆除及转运、新汽封的设计、供货、运输、安装、调整、试运、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统一招标完成后由纳雍电厂和泰元公司分别与中标单位签署合同并执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合同签订,接招标人通知后,30天完成单台汽轮机的汽封改造工作。 |
1000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纳雍电厂2号机和泰元公司1、3号机汽封改造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施工部分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投标人若施工部分分包,在合同谈判时需提交分包单位的资质文件和双方签订的协议,分包单位资格需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并经发包人同意。 2.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接受生产厂家或其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其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资格证明文件。 (三)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中国国内单机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汽封改造成功业绩至少3个。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用户联系人和电话,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等)等文件。 (四)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无。 (五)安全质量要求: 施工单位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需提供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或声明函)。 (六)其他:无。 |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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