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昆明市某医院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2-19
昆明市某医院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某医院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昆明市 意向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50万元/年;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卫生厅最新颁布的《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文件汇编》收费标准为拦标价,投标服务商在此基础上按下浮率报价,报价包含检测费用、人工、运输等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2022年的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根据“财办【2022】32号”的规定,2022年审计报告须在统一监管平台进行自动赋码验证,未赋码的视为审计报告无效。)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开标截止日任意6个月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开标截止日任意6个月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采购人和采购机构保留现场查询的权利,如与现场查询不一致,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参与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注册成功截图)
投标人须为经医疗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检测机构,并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月26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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