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无锡阳山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度假区提升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2-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ZC-320206-LXZB-G2024-0004
1.2项目名称:无锡阳山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度假区提升服务项目
 
1.3预算金额(元):1900000.00
1.4最高限价(元):1900000.00
1.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无锡阳山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度假区提升服务采购,为响应《国家级度假区申报要求》、《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相关文件要求,落实无锡阳山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申报国家级度假区的目标,参考2023年度创建经验与存在不足,结合2024年度国创要求,提前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并对创建工作提出整改优化建议。为确保整改服务工作高质量完成,现面向社会采购国家级度假区创建整改指导相关服务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三.采购需求”。
1.6服务期:于2024年4月30日前(具体以采购人实际时间要求为准)完成相关服务内容。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上限为合同价款的5%。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
1.9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3年08月-2024年01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注:1)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4年02月19日 17时30分至2024年02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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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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