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益发电脱硫废水深度处理工程工程设计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2024-02-19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登录后查看)受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废水深度处理工程工程设计(二次)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废水深度处理工程工程设计(二次)
2.2项目编号:M41010
2.3项目概括: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60MW超超临界燃煤火电机组,厂址位于新乡市所辖的长垣市常村镇中部,西距新乡市约60km,东距长垣县城约10km,东南距常村镇约1.0km。北距长垣~马村公路约1.3km、新菏铁路约2.5km,南距省道S308约150m。由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013年3月开工建设,#1机组2015年2月投产,#2机组2015年3月投产。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废水原设计经处理后回用于煤场喷淋,由于改造为封闭煤场,无法消纳脱硫废水。本改造项目拟对脱硫废水进行预处理(利旧)→旁路烟道蒸发,最终实现电厂脱硫废水的深度处理。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范围为全厂脱硫废水深度处理工程的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设备、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竣工图编制、机组正常投运等阶段的全过程勘测设计及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包括对招标人外委项目的技术汇总、协调、配合及工程设计人员的现场服务和编制设备、材料采购及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等)。(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
2.5工期:工程设计单位自签署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经招标人上级单位审查通过后15日内完成本项目土建专业相关施工图,其余设计图纸应在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根据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计划进度及时完成,不得影响项目工程进度。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2.7质保期:设计质量质保期自该项目全套系统168h试运后12个月。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人员要求
设计总负责人要求:熟悉工程建设管理的具有高级(副高及以上)职称的设计人员,并具有2023年06月01日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设计人员的要求:熟悉工程建设管理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设计人员并具有2023年06月01日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在5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工程设计项目的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5.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3.5.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5.4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5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5.2条款至3.5.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2月19日至2024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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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