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内蒙古能源集团科右中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4-02-09
内蒙古能源集团科右中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NZ)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境内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项目已由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项目核准的批复》(兴发改新能字〔2023〕517号)文件核准,项目资金已落实,其中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内蒙古蒙能科右中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内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项目场址位于内蒙古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境内,拟建场区地貌为山地丘陵,地势略有起伏,植被茂密,风机机位部分为农田耕地及草场。场区内有多条乡道,交通便利。
风电场本期建设容量100万千瓦,采用单机容量为10MW的风电机组100台(具体机型、单机容量视风力发电机组招标而定)。配置150MW/300MWh储能装置,新建2座220kV升压站。
本项目计划2024年4月15日开工,2024年11月16日前并网发电。
2.2 建设地点: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呼舒镇、杜尔基镇、代钦塔拉苏木一带。
2.3 建设规模:装机容量为100万千瓦及配套储能装置。
2.4 勘察设计周期:从合同约定开始服务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5 本次招标范围:风电场工程的全部勘察(包括初勘、详勘)设计,包括:发电场、风机基础(包括桩基处理等)、箱变、集电线路、交通工程、施工辅助工程、升压站、生产生活和各项配套工程、通讯及信息化工程(包括涉网工程)、消防及安全防护、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智慧风场建设、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的设计等所有涉及本工程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本项目勘察设计应满足现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符合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编制及审查、微观选址报告校核及优化并随机型方案变化进行调整、地形图测绘(招标人仅提供1:2000地形图,如有其他因素调整均由设计人提供相应地形图测绘服务)、工程地质详勘(不含升压站和各风机点位的地勘及土壤电阻率测试)等。
设备材料及建安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10MW机型的参数比选、技术规范书(技术协议)等编制。
场区内大型设备、材料的运输方案,包括风机、塔筒、叶片、主变压器、商品混凝土等。
涉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包含接入系统方案设计)编制及第三方评审,必须满足接入系统评审报告及电网公司相关要求。
(2)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阶段:
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受山地等地形影响,检修道路、集电线路等工程设计需设计人员现场进行设计)、派出至少2名以上设计代表常驻现场、完成送出线路接口和对端计量及通讯设备设计、参加合同谈判、组织或参加设计联络会、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及会审、配合业主完成工程结算、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需设计配合的所有工作、完成竣工图编制。
(3)其他方面:项目执行概算编制、完成设计总结报告、配合招标人打造创优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2.2 投标人工程业绩:投标人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陆上风电项目勘测设计业绩不少于3项(单个陆上风电装机规模容量不低于20万千瓦),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每项业绩都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服务内容页扫描件、以及至少一张有效发票)。
3.2.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陆上风电项目勘测设计总负责人业绩不少于1项(单个陆上风电装机规模容量不低于20万千瓦),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原件扫描件或任命文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本单位2023年1月至今(连续9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2月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2月21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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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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