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塔河油田托甫台区就地分水及注水完善工程玻璃钢高效聚结除油器招标公告

2024-02-08
西北W2024-028-采油三厂塔河油田托甫台区就地分水及注水完善工程玻璃钢高效聚结除油器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北W2024-028-采油三厂塔河油田托甫台区就地分水及注水完善工程玻璃钢高效聚结除油器(WZ20240229-2107-1300-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玻璃钢高效聚结除油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玻璃钢高效聚结除油器 4.00 包1-玻璃钢高效聚结除油器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售后服务做到 24 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到达现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产品交付和安装调试阶段,根据用户要求及时派合格的技术人员进行免费现场技术服务,处理相关问题并指导安装单位的安装和调试工作,服务时间、地点根据用户要 求而定。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8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 1 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 3 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9 投标人需提供 1 套玻璃钢容器或设备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书或技术协议或容器、设备图纸)。
3.1.10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绿色采购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3.1.11 投标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所提供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必须是含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非金属压力容器(A4)或非金属压力容器(A4),备注:限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在标书提供查询截图。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8日 17:30时至2024年2月20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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