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中药调剂员(三/五级)、药物制剂工(三/五级)考前培训包开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2-08
项目名称: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中药调剂员(三/五级)、药物制剂工(三/五级)考前培训包开发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1.简要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的设计、制作、验收并交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同一合同项下)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2.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报的全部服务须由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 其他未列明行业 的中小企业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