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机关事务中心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中央空调1号离心制冷机组更新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2-08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项目概况 焦作市机关事务中心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中央空调1号离心制冷机组更新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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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焦采磋商采购-2024-8 | |||||||||||
2、项目名称:焦作市机关事务中心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中央空调1号离心制冷机组更新改造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077,000.00元 | |||||||||||
最高限价:1077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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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本项目为焦作市机关事务中心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中央空调1号离心制冷机组更新改造项目,采购1台额定制冷量为2110kW的定频离心式冷水机组。进出水温度为7/12℃,冷却水温度按37/32℃(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3.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4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备注:以上第3.3条由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提供查询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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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2月09日 至 2024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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