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金陵分公司近零排放项目(一期)临时用电设施及维保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4-02-08

金陵分公司近零排放项目(一期)临时用电设施及维保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陵分公司近零排放项目(一期)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金陵分公司近零排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23]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金陵分公司近零排放项目(一期)临时用电设施及维保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388号。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20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金陵分公司近零排放项目(一期)所有子项搭设临时用电设施及日常维保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且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机电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C证)。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2月8日 12 时00 分 。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2月22日 16 时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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