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招标公告

2024-02-08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南省。
2.2 规    模: 本次改造两台机组脱硫废水处理量按10m3/h设计,利用现有机组旁边的空地进行改造。
2.3 标段划分: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城陵矶街道雪松路。
2.5 计划工期:  150天,2024年3月1日-2024年7月30日,如本项目定标日期延迟,开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供货、安装(包括相关设备的拆除和改造)、土建、调试、培训、竣工验收等工作,本次改造工程新建2套旁路烟气蒸发系统,满负荷条件下处理量为2×5m3/h。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资质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项火电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须包含蒸发固化工艺)EPC总承包的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若业绩证明不能体现上述主要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工程设计类或者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设计类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具备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2月1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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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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