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度驻开某医院医疗用房零星维修预发包项目(医疗分摊成本项目)项目公告

2024-02-08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驻开某医院医疗用房零星维修预发包项目(医疗分摊成本项目)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驻开某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度驻开某医院医疗用房零星维修预发包项目(医疗分摊成本项目)
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3.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
4.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180-2013,及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内容,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5.招标控制价:本次投标报价采用固定下浮率报价:下浮率3%。
(二)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1.招标范围:医疗用房区域及招标人医疗分摊成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翻)建、改建、扩建、整修、加固、拆除,以及相关的设备安装、装饰装修、道路绿化、水电消防、附属配套等工程项目;
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3.中标单位:1家;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如因上级政策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解除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项。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21年至今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2021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3.6 项目负责人资格: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社保证明(公告之日前六个月及以上),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除经发包方允许外不得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近三年(2021年至今)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业绩。
3.7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除经发包方允许外不得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
注:类似业绩为承担医疗用房建筑工程或医疗用房装饰装修(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业绩,证明材料为须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单)。
3.8其他要求:
(1)重大涉及诉讼事件:2021年以来若有涉及诉讼案件的提供结果,并按要求作出承诺书,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截图。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 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以上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4)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无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港台澳背景。
(5)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6)拟 参 加 本 项 目 活 动 的 供 应 商 , 必 须 在 注 册 网 站 https://www.plap.cn/事先通过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按要求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前完成注册,并在报价文件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处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2月8日09:00时至2024年2月2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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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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