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阜宁县2024年度市政工程道路检测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24-02-08
阜宁县2024年度市政工程道路检测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人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2024年度市政工程道路检测服务(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阜宁县2024年度市政工程道路检测服务(二次)
2、预算金额:40万元
3、最高限价:40万元
4、采购需求:阜宁县2024年度市政工程道路检测服务(二次),项目为市政道路建设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总造价约10000万元。检测服务内容: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备案检测等一切需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必检项目。
4.1检测周期:投标人应积极配合施工进度的需要,及时安排检测。
4.2、服务质量要求:
4.2.1、项目检测必须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苏建法[2006]97号)、《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及国家、江苏省相关标准规范最新要求,检测报告的编写必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2.2、响应服务:投标人需在接受招标人委托任务后24小时全天候服务(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4.2.3、检测时间要求:一般情况下自委托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含委托日)投标人应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特殊情况投标人应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含委托日)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规范规定的时间除外)。
4.2.4、验收:
(1)检测单位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一式三份。
(2)质量:按国家、江苏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做到及时、科学、公平、公正。达到合格标准。
本项目如果确需要委托缺项检测部分,该部分允许中标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缺项委托承诺书)。
5、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的原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的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的原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②供应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③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④投标人相关缺项委托承诺书原件(如果确需要委托缺项检测的提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