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第八师2023-2024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四标段代建单位招标公告

2024-02-07
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2023-2024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城区)四标段代建单位已由 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投资 [2023] 139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 3.工程规模:绿洲医院、石河子乡办公用房8栋公共建筑实施改造,建筑面积2.44万㎡。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08004001240070001001 第八师2023-2024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城区)四标段代建单位 1)本代建项目采取全过程代建,自可研批复后至项目保修期终结的全部建设管理工作,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2)按照师市《八师石河子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履行建设实施代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3)负责本代建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工作。4)负责以项目法人单位的名义办理本代建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环保、信息等工作的管理和控制。5)负责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竣工结算、竣工财务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等工作。6)负责所有工程缺陷期内、保修期内的修复管理工作。 579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有固定的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 2.投标人应当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至少满足3.2条资质要求中的一项资质(建筑企业须同时具有有效使用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代建经验的企业。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监理、房产开发、代建业绩均可)至少一项,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政府行文原件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从事工程咨询、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等相关业务不少于10年。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2月07日 23时59分至 2024年02月19日 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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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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