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5、#8炉催化剂再生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24-02-07
一、招标条件
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5、#8炉催化剂再生项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5、#8机组(650MW)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烟气脱硝装置催化剂的工厂化再生项目。计划将#5机组在用脱硝催化剂(308个模块,体积量约439m³)、#8机组最上层在用脱硝催化剂(154个模块,体积量约210m³)全部拆出,进行工厂化再生。投标人需保证再生后的催化剂达到技术规范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并提供必要的配套服务,包括催化剂再生、试验及检查、仓储、往返运输及包装等方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5、#8炉催化剂再生项目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废弃催化剂处理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HW50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或其脱硝催化剂再生技术来源方必须具有脱硝催化剂再生方案制定所需的理化实验分析平台(提供有效期内的CMA或CNAS认证证书复印件及附件,认证内容必须同时包括:脱硝效率、氨逃逸、活性、转化率这四项催化剂核心指标);且投标人自身具有脱硝催化剂再生车间(提供车间照片);投标人(非自有技术)提供与技术来源方的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截止时间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后);
5、业绩要求:
(1)、投标人(若为自有技术)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拥有3台次300MW或以上火电机组蜂窝式催化剂再生项目完成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且提供对应项目再生检测报告或者业主出具的竣工文件的业绩才能作为有效业绩);
(2)、投标人(若为非自有技术)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拥有3台次300MW或以上火电机组蜂窝式催化剂再生项目完成业绩(业绩须为投标人自身签订,提供合同复印件且提供对应项目再生检测报告或者业主出具的竣工文件、并提供对应项目的投标人与技术来源方的单项技术服务证明资料如合同或协议等、且对应项目的技术来源方必须与本招标项目的技术来源方一致才能作为有效业绩);
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4年2月7日上午8:30时至2024年2月22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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