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单体电池充放电测试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4-02-07
单体电池充放电测试设备采购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1
8套
2
30套
3
38套

2.2交货地点:高新区新振路520号。交货地点如有变动,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若后期设备存在搬迁,须安排人员配合完成设备搬迁后的安装调试等。
2.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注: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如有变动,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若后期设备存在搬迁,须安排人员配合完成设备搬迁后的安装调试等。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要求: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且不接受分包。
3.1.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3年财务报表(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提供近3年财务报表的,需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作承诺说明并在承诺说明上签字及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①买方或最终用户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公告》检验检测备案机构(23个汽车整车部分机构,累计销售单体电池测试设备(测试电压5V-10V档)≥15台;②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电池充放电设备(合同不限定为以上23个汽车整车部分机构,只统计单个合同中单体电池测试设备的金额之和)的供货业绩。以上①和②条款要求都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含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以及能够体现设备名称、品牌、型号的设备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最终使用用户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备查验)。
注:合同、终验收证明为复印件情况,评标小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合同、终验收证明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可隐去,但必须体现本条要求的内容。
3.1.4、信誉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供应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自行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无行贿犯罪违法记录;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售后服务投诉记录。
(4)存在与投标产品或业务相关的未决诉讼和不良履约记录的情况;近3年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且在处罚期限内。
3.1.5、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通过TS16949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为设备软件和硬件同一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3)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及维修能力,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2月07日到2024年02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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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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