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营口天然气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终端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桩基及地基承载力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2024-02-07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营口天然气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终端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桩基及地基承载力检测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营口天然气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终端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桩基及地基承载力检测服务 项目概况 营口天然气处理厂位于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南部仙人岛港区南侧,是锦州 25-1 南油气田开发的下游工程,主要功能是生产高附加值的丙烷、丁烷和轻油产品,并为下游用户提供合格天然气。为解决岸电项目投产后节省燃料气外输问题,避免造成资源浪费,进一步回收高附加值产品,提高整体开发收益;同时为后续油气田接入后天然气增产做准备,需对营口天然气处理厂进行扩建,启动营口天然气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包括扩建一套设计规模为110×104m3/d天然气处理系统以及储运公用等辅助设施改扩建。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1套110×104m3/d的天然气处理装置、新建装置区配电室1间、1座400m3轻油罐、1座容积200m3雨水收集池及配套雨水提升泵。新建天然气处理装置布置于原有工艺装置区北侧预留地内;新建天然气处理装置区配电室位于原有配电室东侧;新建轻油罐位于储罐区预留位置;新建雨水收集池位于污水处理区。项目于2023年3月获有限公司批复,项目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6月。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标段信息
1. 营口天然气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终端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桩基及地基承载力检测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5205/01 发标日期 2024年02月07日 主要技术规格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终端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桩基及地基承载力检测两部分内容,各部分招标范围见下:(1)终端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投标人检测工作范围与工程的施工范围保持一致,同时包含详细设计所涵盖全部工作内容及施工期间详设文件变更、施工方案变更所发生检测工作。同时招标方检测工作内容应满足国家和辽宁省地方有关法令、法规、规章所规定的施工检测工作必须完成项目。检测服务工作周期至项目完工。(2) 桩基及地基承载力检测:招标范围为营口天然气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整体厂区内的桩基检测及地基承载力检测工作。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机械完工并投产(计划时间2025年6月30日),具体服务时间以甲方服务订单要求为准。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要资质信息公开):(1)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检测范围涵盖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桩基及地基承载力检测等检测项目。(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验检测能力应覆盖本次招标范围(提供证书附表)。(3)上述证书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要业绩信息公开):(1)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已完成的桩基检测业绩、1个已完成的结构工程检测业绩,每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或具有至少1个已完成的桩基检测及结构工程检测业绩(即:单项合同中包含上述两项检测内容,且每项检测内容的对应的服务金额不低于 50万元)。(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包括服务验收证明文件、与合同金额相等的结算发票)。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项目服务内容、合同金额;服务验收证明文件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和签字日期。(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4.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遣至本项目的检测人员须具备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工作内容所需的能力,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桩基检测人员须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以上人员须注册在投标单位;钢结构检测人员须有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以上人员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以上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12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文件证明复印件(人员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是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单位提供的社保证明可以通过二维码扫描或者通过第三方APP软件确认其真实有效,若不可通过扫描方式或者APP方式确认的,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当地社保查询网址,用户名及密码等方式可以确认其社保真实性,任何查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未按照要求拒不提供的或者无法查询的,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并附身份证、职称证(如涉及)、资格证(如涉及)等复印件。(2)以上涉及所有的证件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有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文件无法辨认的,均视为无效。5.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2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2月07日 至 2024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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