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辽阳石化分公司储运部航煤用煤质活性炭采购招标公告

2024-02-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阳石化分公司储运部航煤用煤质活性炭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阳石化分公司储运部航煤用煤质活性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适用于脱除航煤调合组份油中的硫化氢,保证调合后的航煤铜片腐蚀合格。数量88m³,标包数1个。
2.2交货期或供货周期:首批到货日期2024年3月31日之前具备送货条件,其余根据买方需求分批次交货,截止至2026年3月31日。
2.3实施或交货地点:辽阳石化分公司库房。
2.4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项目仅接受标的物的制造商投标,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3投标人须满足招标人供应商管理规定:投标人已在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资源市场的,须提供截图。投标人未在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资源市场的,须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能源一号网账号注册和准入申请;同时,邮寄办理准入相关纸版资料,时间以邮戳为准,相关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中标人未按承诺内容办理准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煤质活性炭在加氢裂化或加氢精制装置二次加工生产的航煤中脱除硫化氢,有成功使用或正在使用的业绩,数量1个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
(1)供货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隐去价格);
(2)每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与供货合同对应的,且距招标公告三个月以上的发票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隐去价格)。
(3)合同或发票内容需包含:货物名称、数量、用户名称等。
(4)投标人提供最少1个装置与合同对应的使用情况证明(使用报告、试用报告、评价报告等均可)并加盖使用单位(专业主管部门)印章(内容须体现:煤质活性炭、加氢裂化或加氢精制装置生产的航煤、脱除硫化氢等关键信息)。
3.5财务要求:2022年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起计算。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其中,财务情况说明书可由投标人或第三方机构出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2月06日19时至2024年02月18日24时(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3月0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