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哈尔滨电信2024年光闸及IP语音交换机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2-06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采购IP语音交换机一套、光闸两套。
1.2采购估算金额(未含税):90.67万元。
1.3标包划分情况:本次采购划分两个标包,每个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允许参选人兼投兼中。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标包 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未含税)
标包一 光闸 2 40.88
标包二 IP语音交换机 1 49.79
1.4签约方式:与中选人签订单项合同。
1.5付款方式:到货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费用。
1.6交货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参选一览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标包一: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2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2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2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人其他资格要求
2.3.1参选产品须具备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增强级)》或在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监测结果清单中。
2.3.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包二: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2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2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2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人其他资格要求
2.3.1参选产品须具备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含《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含批文)扫描件;若参选产品暂无《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含《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参选产品在进网前取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含《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须提供进网许可承诺书。
2.3.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电子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7日00时00分至2024年2月9日00时00分。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递交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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