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北邢台润崧宁晋风电发储一体化项目道路及吊装平台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2024-02-06
1、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名称:宁晋县晋风润崧新能源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河北邢台润崧宁晋风电发储一体化项目道路及吊装平台施工工程。
1.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宁晋县。拟建场址区位于宁晋县东北方向的小杨庄村、 荆邱村、 苏家庄镇等村镇境内,场 地 南 北 宽 约15km , 东 西 长 约 20km , 初 定 安 装 28 台 GWH204-5.6MW 和 20 台GWH204-7.15MW的风力发电机组, 总装机容量约为300MW, 场内采用35kV集电线路相连, 在风电场区内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
1.4、实施地点:河北省宁晋县。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河北邢台润崧宁晋风电发储一体化项目道路及吊装平台施工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及风机平台和环水保工程的建设,施工期间配合招标人开展环保、水保监理监测及验收工作、施工单位临时设施的建设及恢复、配合工程结算及审计;配合招标人全过程项目管理及协调。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资料、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2.2安全及质量目标
2.2.1质量总目标: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非分散式项目高水平通过集团达标投产及标杆验收,分散式项目达到集团达标投产及标杆验收标准。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质量验收标准,满足《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31022要求;满足《风电工程达标投产及标杆评价标准》Q/GW 3ZD-ZK02(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要求,评价结果达到“标杆现场“标准。符合招标人《风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质量工艺标准化手册》、《环保水保标准化手册》、《天润风电场室内装修标准说明》、《重要质量节点要求》、《天润质量标准化》、《风电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标准执行过程中,以上标准不一致时以较为严格的标准为准。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开工阶段业主项目部下发以上标准并保留领用记录)。
2.2.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国家、地方及行业强制性标准。这些标准和规范相互补充;如果前述列明的规范、规则和标准适用于同一情况,应遵循最为严格的标准和规范。施工过程中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现场管理,遵守招标人管理各项制度。
2.2.3工程安全标准要求:
投标人施工过程中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地方规范及招标人要求等确保现场安全、质量、环保工作有序开展,达到天润安全标准化达标投产要求及《风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的要求,满足安全环保协议、项目年度安全目标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杜绝伤亡事故,并按照《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办法》QGW 3ZD-AQ28(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要求自评达到二级水平,并通过招标人、监理人组织的验收,严守招标人安全质量红线,招标人有权按《安全质量环水保评价考核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考核。(开工阶段业主项目部下发以上标准并保留领用记录)。
2.2、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3月30日;
道路、平台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11月8日;
全容量并网时间:2024年12月30日
说明: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整体工期要求,并结合自身内、外部资源配置情况,制定完善的工程建设计划,对于项目关键节点应予以明确并提供保证措施。
3、现场踏勘
3.1、现场踏勘联系人:
3.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自备越野车辆、生活用品等,带上盖有投标单位印章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给招标人现场踏勘联系人,食宿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踏勘是投标人的权利,没有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出现在踏勘现场的投标人视为放弃该权利,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增加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3.3、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作出的推论和误判应自行负责。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通用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4.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5、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
4.1.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4.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4.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成立时间在 2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2.2、安全生产许可: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3、质量保证:具有标的相对应的、尚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4、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在该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至少从事过1个与本工程类似工程的现场管理经验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4.2.5、资质要求:
必须至少具有国家有关单位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公路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的资质。
4.2.6、业绩要求: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道路或吊装平台工程或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4.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28日18:00。
标书售价1000元人民币。标书费售后不退,多汇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9: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