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张圩加油加气站安全提升方案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2-06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张圩加油加气站安全提升方案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1.2项目编号:XW-招标代理-20240034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江苏大道461号;
2.2设计范围:开展张圩加油加气站安全提升方案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工作,具体详见项目任务书;
2.3设计周期:20日历天,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磋商控制价:15万元,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采购人期望值=磋商控制价*95%=14.25万)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项目任务书要求。
3.资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3.2供应商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有效的)。
3.3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证书(有效的),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注册证书和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7月-2023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且证书在有效期的,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加油(气)站工程设计项目。
注:(1)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合同为准。合同必须能清晰反映出磋商文件所需要的业绩数据及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磋商文件所需的业绩数据及内容,则需提供委托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
3.5供应商信誉要求:
3.5.1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在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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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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