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高青县文化路一体化提升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4-02-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青县文化路一体化提升项目已由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招标人为淄博融锋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高青县文化路一体化提升项目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3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淄博市高青县文化路,黄河路路口至清河路路口,全长1.2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文化路的建筑立面、户外招牌、户外广告及夜景亮化进行功能与品质提升。合同估算价9327729.58元。
2.4计划工期:2024年03月07日开工;2024年05月07日竣工,总工期:62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提供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及验收(含试运行)、移交及保修等工作,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全面负责,并对与总承包相关联的工作提供支持、配合和服务等。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3.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或机电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5其他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2021年01月0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查询记录截图必须体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结果)。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02月02日至2024年02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