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业务大楼石材幕墙及外墙灯光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4-02-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业务大楼石材幕墙及外墙灯光亮化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 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业务大楼石材幕墙及外墙灯光亮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1159万元
要求工期: 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业务大楼石材幕墙及外墙灯光亮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设计单位:  广西晟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 业绩要求:R无要求  □有要求。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备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4. 购买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18日前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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