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通市海门区海太过江通道工程110kV输变电项目变电站工程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2024-02-05
1、招标条件
南通市海门区海太过江通道工程110kV输变电项目变电站工程施工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项目位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路南、叠港公路东。新建50MVA有载调压变压器4台,电压等级为110kV;110kV本期出线4回;110KV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10kV本期出线48回,10KV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主变低压侧配置8×4Mvar并联电容器。具体详见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110kV海太过江通道变电站(变电站、消防水池及泵房、室外(围墙、雨污水、大门、电缆沟等)、通信塔桩基础、室外安装、智能辅助控制系统)、电气安装。具体以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工期:210 日历天。
2.3 计划投资:约65715970.13元。
3、资质要求
3.3.1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2专用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至少完成过一项110KV及以上的变电站土建电气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
(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有在建项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经理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特别提醒: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 安全质量要求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申请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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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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