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重庆市沙坪坝区清凤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金凤污水处理厂试运行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2-04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沙坪坝区清凤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凤污水处理厂试运行劳务服务采购,比选人为重庆市沙坪坝区清凤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 业主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金凤污水处理工程污水的二级处理工艺采用具有生物脱氮除磷功能改良型A2/O工艺;曝气方式采用鼓风曝气;污水深度处理工艺采用高效沉淀池工艺;出水消毒采用次氯酸钠消毒方式。
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汇总及处理程度见下表:
金凤污水处理厂出水COD、BOD、氨氮、TP四项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金凤污水处理厂设计进、出水水质具体指标详见下表。
金凤污水处理厂设计进、出水水质
项目
BOD5
COD
SS
TP
TN
NH3-N
设计进水水质
200
350
350
5.0
45
30
设计出水水质
≤6
≤30
≤10
≤0.3
≤15
≤1.5
2.2服务周期
合同服务期限3个月(暂定),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3服务地点
比选人指定地点。
2.4其他要求
2.4.1本次报价仅包含运维人工费(含工作服、劳保等用品,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前附表),运维中药剂等辅材、耗材、维修费及电费等均由比选人承担。
2.4.2本项目服务起止时间及服务期间,采购人因政策或工作需要须撤销运维对象的,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运维费用截止至撤销当日。
2.5服务内容
名称
主要构筑物设备
运维内容

金凤污水处理厂试运行
厂区所属构筑物及各设备
1.设备、设施的运行、保养及简单维修。
2.污水处理(含污泥处理)质量控制管理。
3.生产经营计划编制上报执行。
4.现场清洁保持。
5.现场人员24小时值守。
6.其他方面运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且营业范围至少需包含:市政设施管理、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再生中的其中一项。(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2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类似的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站或废水厂运维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相应业绩的用户证明)
3.3比选人因工作原因,需临时增加人员时,投标人须按照比选人要求,增加相应人员提供服务(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4在24小时正常供电(不可抗力除外)的情况下,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生态环境污染,被中央或重庆市环保督察纳入问题线索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且中标人承担相应的处罚。(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无需提供。
3.6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
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投标人须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满足比选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8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合格证(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和有效证书复印件);
(2)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培训合格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3.9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 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0 以上复印件要求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3.11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02月02日起(登录后查看)下载比选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2月0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
5.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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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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