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消防设备维修及消防设备维保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征集供应商公告

2024-02-04
一、采购条件
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的委托,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消防设备维修及消防设备维保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GXM21199924010005)进行竞争性磋商公开征集供应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消防设备维修及消防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消防设备维修及消防设备维保采购
3、服务地点:沈阳市地区
4、合同期限:首年签订10个月服务合同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履约考核结果招标人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年)
5、预算金额:含税468,600.00元(消防维保部分318,600.00元,消防维修部分150,000.00元)
6、磋商保证金:6000元
7、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满足项目需求,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出具承诺函。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及被处罚记录,并提供以下打印页面及书面承诺函予以证明:
a)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
b)提供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供应商的“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截图以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
c)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有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近三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须承诺,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8.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9.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同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提供承诺函)。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文件要求,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证明。
四、磋商文件的领取
本次公开征集供应商报名时间:2024年02月04日至2024年02月09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2月18日8: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