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信靖江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EPC总承包工程(JSTCC2400310494)招标公告

2024-02-04
二、项目概况
规模: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EPC总承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1.10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信集团及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提供承诺函)。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个在国内单台容量300MW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上已投运的工艺路线为“多效蒸发浓缩+高温旁路烟气干燥(旋转雾化或双流体)”的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EPC总承包工程业绩(蒸发和干燥系统须在同一工程中,合同业绩为投标人直接与电厂签订,分包合同为无效业绩),且投运情况良好。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关键信息页、验收或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3 投标人近两年内在江苏国信集团所属企业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严重安全、质量问题或履约纠纷的,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本次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4年2月4日上午8:30时至2024年2月9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8日上午9:0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