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哈尔滨机场二期扩建地方配套道路迁改联络线机场路延长线、哈尔滨机场二期扩建地方配套5号雨水排放渠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4-02-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机场二期扩建地方配套道路迁改联络线机场路延长线项目"、“哈尔滨机场二期扩建地方配套5号雨水排放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省政策资金(含债券)投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机场二期扩建地方配套道路迁改联络线机场路延长线、哈尔滨机场二期扩建地方配套5号雨水排放渠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
哈尔滨机场二期扩建地方配套道路迁改联络线机场路延长线:机场路延长线工程起点位于双太公路,终点位于太安路;太安路起点位于机场路延长线,终点为征地范围线;临空十三路起点位于机场路延长线,终点位于机场围界。
哈尔滨机场二期扩建地方配套5号雨水排放渠: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太平机场5号雨水排放口(新建雨水渠起点为机场5号雨水排放口,终点至雨水干渠起点)
2.3建设规模:
哈尔滨机场二期扩建地方配套道路迁改联络线机场路延长线,总投资约为78237.25万元
项目新建道路全长7550米,其中机场路延长线(双太公路至太安路)道路全长6296米,规划红线宽50米,双向6车道;太安路(机场路延长线至征地范围线)道路全长224米,规划红线宽60米,双向8车道;临空十三路(机场路延长线至机场围界)道路全长1030米,规划红线宽40米,双向4车道。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72037.89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机动车道面积185160.56平方米,非机动车道面积52752.52平方米,人非混行车道面积12073.92平方米,人行道面积48083.24平方米;新建绿化带面积73967.65平方米(其中:绿篱39462.99平方米,地被34504.66平方米);新建9道涵洞(长度为577.32米);新建交通标线11785.49平方米;新建DN300给水管线1225.06米;新建DN600-DN2200雨水主干管单槽单管5670米,新建2*DN1000-2*DN2400雨水主干管单槽双管3895.5米;新建路灯437套,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63KVA)7台。
哈尔滨机场二期扩建地方配套5号雨水排放渠,总投资约为3782.94万元
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雨水渠总长度为692.5米,渠道为三孔方渠,尺寸为3.4米×2.8米+3.4米×2.8米+3.0米×2.8米,设计总流量42.4立方米/秒,设计坡度0.7‰,管道平均埋深4.5米
2.4服务期限:自服务项目招标公示期满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等的全过程工程管理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阶段服务时间要求合同中约定。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7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交接前的维护工作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及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
(1)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建管交接管理等。
(2)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详细阶段工作及项目建设直至办理完成项目竣工备案所需所有工作内容。
(3)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二次深化设计)。
(4)工程监理: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及实施监理方案;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履行安全法定职责;信息与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协调相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2551.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2工程勘察: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甲级资质;
3.1.3工程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4工程监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服务人员及其他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2)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4)设计负责人:具备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5)工程监理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3年10月到2023年12月)。(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2.2监理其他人员: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四家(含四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项目管理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本项目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工程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3〕290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下载时间为2024年02月04日18时00分至2024年02月0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8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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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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