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供氧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2-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供氧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HNZ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5元/ Nm3
序号
包名称
包预算价(元/ Nm3)
包控制价(元/ Nm3)
备注
1
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供氧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6.5
6.5
 
1.5采购需求
1.5.1采购内容: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供氧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拟选定一家投标人对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提供供氧系统技术服务;拆除并处置原有旧的三套产氧量30Nm³/h的制氧系统,新增三套≥34Nm³/h(2用1备)的分子筛制氧机组及附属设施,新增机组的供货、运输、吊装、安装及管路对接、保险、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软件升级及相关伴随服务等所有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后期维修、检测等费用,采购人除按照中标价每月按时支付氧气费用外,不承担其它相关费用。
1.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4服务期限:8年,自新制氧系统验收合格且正式开始供氧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对中标公司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进行合同续签)。
1.5.5建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旧设备拆除、处置,新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并投入正常使用。
1.5.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现行规范、地方法规、行业标准,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1.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
1.5.7本项目面向生产厂家和代理商招标。
1.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但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具备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的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 GC2 及以上)。
3.4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A证),操作人员须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R1)。
4.信誉要求:
(1)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发现供应商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供应商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供应商须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取消参加本项目投标资格。
(4)供应商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任何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书面承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5日08时30分至2024年02月09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2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