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2025年中国联通辽宁省分公司专用运维审计设备(堡垒机)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2-04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内容:专用运维审计设备(堡垒机),具体要求详见设备典配要求。
预算金额:405.5万元(不含税),458.215万元(含税)。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设备典配要求,其他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交货期:订单下达之日起10个日历日完成到货,2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测工作。
保修期: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要求提供3年原厂保修服务,保修期从终验合格后开始计算。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预估采购份额执行完成(先到为止)。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单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202,750
元 ,投标人投标单价(不含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曾经开具过的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投标人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同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协议)关键页及对应发票,合同关键页须含有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框架合同(协议)的还须提供订单/结算单,合同关键页或发票须含有“运维审计”或“堡垒机”或“运维安全”等同类产品。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协议)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上述证明材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注:(1)如提供的纸质发票扫描件为发票联或抵扣联的须加盖发票专用章(电子发票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发票;(2)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提供的发票经“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不符或查询无结果的,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并报送招标人相关部门处理。
2.4 产品要求:设备支持不少于800路图形会话或3000路字符会话并发(提供官网截图或经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
2.5 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在辽宁省内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4人的技术支持服务团队,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并提供2023年5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不少于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该证明须由社保单位出具,应体现参保人员信息、(参保)缴费单位名称、(参保)缴费期限,并加盖社保单位章, (参保)缴费单位名称为投标人名称(包含投标人及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并承诺服务团队人员稳定,招标人有权利针对技术支持服务团队成员进行专业技能考核,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中标人须负责免费替换;
2.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7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8)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9)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0)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2)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8)不同供应商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19)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20)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4日17时00分至2024年02月09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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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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