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物流惠州珠江口船用燃料油购置专有协议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2024-02-02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物流惠州珠江口船用燃料油购置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物流惠州珠江口船用燃料油购置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为满足南海作业片区客户对船用120#燃料油的船供服务需求,要求承运人提供质量合格、数量准确的油源、并以船供货方式配送到客户指定地点并提供供油过驳作业服务,协议有效期3年(1+1+1模式)。预估未来3年需求数量:3600吨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珠海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
标段信息 1. 物流惠州珠江口船用燃料油购置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5220/01 发标日期 2024年02月02日 主要技术规格 满足国标180#燃料油国标指标,密度、粘度、闪点、硫含量、水分、总沉淀物的参数符合买方当次的具体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订单下达后15天内交货 交货数量 共计3600吨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2、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投标人提供的船舶可以是自有船舶或租赁船舶。自有船舶提供具备有效期内的水路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为货物运输,运输范围包含广东省沿海或者可以证明珠江口锚地等信息)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租赁船舶提供租赁协议或租赁意向协议及船舶租赁公司的水路运输许可证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租赁协议或租赁意向协议的租用单位(承租人)必须为投标人,租赁船舶信息及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需与租赁协议中的船舶信息一致。3、业绩要求:(开标时须公开信息)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内应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供货的油品相关产品的供货业绩。(提示:提供的各项业绩必须在开标环节逐项、全部进行公开,否则可能会导致废标)(1)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销售合同复印件和到货验收材料(销售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清单;到货验收材料为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等)。(2)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相应的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明细单。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订单的认定为1项业绩。(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2月02日 至 2024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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