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翼云2023年智慧机房平台硬件扩容工程(南方基地)施工总承包项目比选公告

2024-02-02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天翼云2023年智慧机房平台硬件扩容工程( 南方基地)施工总承包项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天翼云2023年智慧机房平台硬件扩容工程(南方基地)施工总承包服务,主要包含:动环监控系统和智能照明系统,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分类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位
1
施工服务
施工服务(不含暂列金)
-
-
2
暂列金
-
-
3
乙供设备
UC采集器
4

4
工作站(智慧机房平台)
2

5
工作站(智能照明系统)
1

注:暂列金不得竞争,用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支出,最终金额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经审计后结算。
1.3本项目涉及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17工程施工。
1.4实施地域:中国电信创新孵化南方基地A1机楼。
1.5 计划工期:自开工报告注明日期之日起90个自然日具备初验条件。
1.6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
1.7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9本项目设置施工服务部分、乙供设备部分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详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3.3.3款。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产品资质要求:
(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参选产品应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2.1.4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1)和(2)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复印件。
2.1.5参选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签署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同类项目(数据中心或机房的机电配套工程,须包含智能化相关专业)施工业绩,应具备至少1个金额在100万元(含税)及以上单项施工合同/订单。
注:(1)参选人须附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标的内容、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订单或结算单据,同一框架下的订单中同一项目认定为一个合同。如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据的,需同时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复印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标的内容应通过合同正文或附件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或报价单或技术规范书或技术方案等内容明确体现,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确定为相关案例的,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若合同承包人为联合体,证明材料需体现具体分工界面及参选人的业绩金额。
2.1.6参选人应为本项目配置以下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项目负责人:至少配备1名,须同时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专业)或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通信与广电专业)。
注:若提供多名项目负责人,则就低不就高进行评审。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配备1名,须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特种作业人员:至少配备2名,其中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
注:须提供上述团队人员履历表、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及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缴费单位必须为参选人)。上述所有人员均不得复用。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7)近两年(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0)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2日09时30分至2024年2月7日17时30分。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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