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武威市凉州区杂木河、金塔河源头区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正常公告

2024-02-01
1.招标条件
武威市凉州区杂木河、金塔河源头区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已由武发改农经〔2022〕405号、武环发〔2023〕184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水污染专项资金)、地方配套等多渠道筹措解决。建设单位为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威市凉州区杂木河、金塔河源头区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
2.2项目编号:GSYH-2024-01
2.3工程地点:武威市凉州区
2.4招标内容:完成生态缓冲带修复总面积118.54hm?,其中金塔河生态缓冲带修复面积3.77hm?、杂木河生态缓冲带修复面积114.77hm?(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
2.5本次招标共划分五个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完成杂木河源头区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分区一、分区二、分区三、分区四);
第二标段:完成杂木河源头区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分区五、分区六);
第三标段:完成杂木河源头区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分区七、分区八、分区九);
第四标段:完成杂木河源头区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分区十、分区十一);
第五标段:完成杂木河源头区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分区十二、分区十三、分区十四、分区十五);金塔河源头区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分区一、分区二、分区三、分区四、分区五)。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
施工期:90日历天
管护期:3年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中标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不允许更换。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新成立企业自《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之日起,达不到一年可以不提供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需不在记录影响期或处罚期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4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取消、暂停、限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企业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招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注:为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每个投标企业仅限投一个标段,如多投、错投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 月2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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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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