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乐清市盐盆山清和公园一体化建设工程—海洋文化中心建筑外立面亮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4-01-31
1.招标条件
乐清市盐盆山清和公园一体化建设工程—海洋文化中心建筑外立面亮化工程已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项目代码2101-330382-04-01-69053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业主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总投资60116.94万元。本次招标项目为泛光照明工程,概算建安费为716.30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浙江省乐清市,为乐清市盐盆山清和公园一体化建设工程建筑夜景照明,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乐清市中心区。
2.2招标范围:乐清市盐盆山清和公园一体化建设工程建筑夜景照明,包括屋面点光源、户外装饰灯、连廊定制灯具及配套管线、控制系统的安装及调试,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施工总工期: 120 日历天,具体根据甲方要求和工程进度协调安排施工进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企业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其他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无其他要求。
(三)其他: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无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3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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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